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3 年 3 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 日向农户购进其自产的粮食,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50000 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 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50000 元,增值税税额为 25500 元, 货款已付;另外,运输该批包装材料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 2000 元(不含税),取得承运企业开具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
(3)26 日销售粮食白酒 5 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 60 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 23400 元,款项已收讫。
(4)30 日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 800 公斤,成本为 20 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客户品尝,没有同类售价, 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 10%。
已知: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20%,定额税率为 0.5 元/斤;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经向税务机关认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