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派业务员A赴某县收购粮食,在与该县乙公司签定粮食买卖合同后,A拟将甲公司作为收款人的一张汇票背书给乙公司,由于A和乙公司的业务员B不熟悉票据的背书规则,于是AB委托当地农行的工作人员,C代为完成背书,C将乙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背书人栏,将甲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被背书人栏,并将汇票交给B,之后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了丙公司,用以支付所欠的购货款。
要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