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依法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事项包括( )
- A、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 D、公司合并、分立的
- E、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参考答案 A、B、C、D
文字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E表述不完整,不选。 该题针对"股权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