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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甲因涉嫌抢劫罪被乙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 A、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停止侦查活劫
  •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等查清某甲的姓名再去起诉
答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点评刑事诉讼侦查措施主要以单选题、多选题方式出现。本题主要考查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处理方式。遇到此类题目注意区分情况处理,认真理解记忆。 该题针对"刑事诉讼侦查措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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