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项第2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由于酒店大楼2015年10月开工新建,所以属于税法所说的“老项目”自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无论是否在5月1日后有尾款并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抵扣了进项税,转让时可以适用简易计税。但须依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不动产净值率作进项税额转出。
【该题针对“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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