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职业道德与财务会计相关法律制度的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代表的是国家意志。一旦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国家会依法进行制裁,以保证所有机构和个人都能够在法律制度所规范的环境内公平竞争。
而管理会计职业道德,没有国家行政司法体系作为保障,是管理会计师的自律性要求,代表的是管理会计职业群体以及社会公众的要求或期待,其执行的要求和监督来自于社会监督或自律性组织的监督。
2、两者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只对实际表现出来的行动和进而产生的实际结果进行约束。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则是从一个人的思想深处,包括行为的动机出发,教育和约束从业者,使得管理会计从业人员在行动之前就受到职业道德的影响,从而选择职业道德所引导的方向,进而付诸正确的实际行动。
3、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颁布,并负责解释。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实施细则。
而管理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形成文字,也可以不形成文字,是一种思想深处的自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