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4年4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30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乙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0日,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最后一笔款项应当在10月1日前交付,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2014年8月2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乙公司已经支付货款250万元。根据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法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 B、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应当继续支付剩余价款50万元
- C、管理人可以依法主张取回该设备
- D、如果乙公司于2014年7月1日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设备作价350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公司且已经交付,则丙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 E、若未能取回设备,管理人有权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务
参考答案 A、B、D、E
文字解析
选项C:因为买受人已支付价款达到标的物总价款的75%,所以管理人不能主张取回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