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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 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 373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49 140+2 373÷(1+13%)]÷(1-30%)×30%=21 960元
  • B、(49 140+2 373)÷(1-30%)×30%=22 077元
  • C、49 140÷(1-30%)×30%=21 060元
  • D、[(49 140+2 373)÷(1+13%)]÷(1-30%)×30%=19 537元
答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

=[49 140+2 373÷(1+13%)]÷(1-30%)×30%=21 960(元)。

备注:原适用17%的税率,在2018年5月1日之后适用16的税率,2019年4月1日之后适用13%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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