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以2000万元货币资金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后因东大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17年3月终止对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投资。经对有关情现的深入调查,税务师了解到:
(1)终止投资时,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如下:
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资产 |
期末数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期末数 |
流动资产 |
4000 |
流动负债 |
1000 |
其中:货币资金 |
4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1000 |
长期投资 |
2000 |
长期负债 |
0 |
固定资产 |
0 |
所有者权益 |
5000 |
其他资产 |
0 |
其中:实收资本 |
2000 |
|
|
盈余公积 |
500 |
|
|
未分配利润 |
2500 |
资产总计 |
6000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00 |
(2)东大投资有限公司终止投资有三种初步方案,具体情况为:
①注销方案:注销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支付各项清算费用合计100万元,偿还短期借款1000万元后,收回货币资金4900万元,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等于其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1200万元。
②股权转让方案: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
③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先将未分配利润2500万元收回,然后以2500万元价格转让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
假定上述三种方案都可行,其他情况都一致,东大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可税前弥补的亏损。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