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项ABC: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撤销;
(2)选项D: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无偿转让,不管受让人是否知情,但低价转让或高价收购需受让人知道方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