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