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为了防止其利益被伤害,除了寻求立法保护,如破产时优先接管,优先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等外,通常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如规定资金的用途,规定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的规模等。
第二,发现公司有损害其债权意图时,拒绝进一步合作,不再提供新的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