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不包括归属于优先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选项B错误。
解题思路:
基本每股收益只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不包括优先股。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分子的确定:
(1)以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企业当期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亏损以负数列示)。
(2)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金额。
分母的确定:
(1)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期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
提示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分母时扣除。
(2)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