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 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 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
行期货交易, 不得代客户接收、 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 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
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营业部可以协助期货公司向客户提示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 保证期
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妥善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凭证、单据、账簿、
报表、合同、数据信息等资料。证券公司保存上述文件资料的期限不得少于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介绍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
内部控制、 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发生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