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发出商品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 ,2019年3月该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1日, 库存商品结存数量为1 000 件, 单位生产成本为21元;本月生产完工验收入库商品2 000件, 单位生产成本为24元;本月发出商品2 600件, 其中2 000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并已确认收入, 其余部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2) 15日, 将仓库积压的原材料一批出售 ,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 000元, 增值税税额为2 600元, 款项已存入银行 , 该批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8 000元, 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3) 20日, 将自产的空气净化器作为福利发放给专设销售机构的30名职工, 每人1台, 每台不含增值税的市场售价为15 000元, 生产成本为10 000元。
(4) 31日, 确认劳务收入 , 本月初与乙企业签订一项安装工程合同 , 合同总价款为160 000元,合同签订时预收劳务款50 000元, 至月末累计发生劳务支出60 000元, 工程尚未完工 , 预计至完工还需要发生劳务支出40 000元。
该年末乙企业发生财务困难, 剩余款项能否支付难以确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 , 不考虑其他因素 , 分别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