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当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非说的是“收入”,一定要注意)一次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
本题中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适用税率为30%,相应的速算扣除数为2000。
所以,应纳税额=40000*30%-2000=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