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