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自2016年2月1日起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2016年度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研究费用3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600万元,2017年4月2日该项专利技术获得成功并取得专利权。
甲公司预计该项专利权的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甲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及预计年限均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2017年末因上述业务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