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对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选用的一贯性发表意见。下列情形中不违背一贯性原则的有( )
- A、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
- B、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 C、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 D、为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参考答案 A、C、D
文字解析
在2003年7月1日对《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前,审计准则中确认注册会计师应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三性”发表意见。这里的“一贯性”其实是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从审计理论和实务来看,如果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则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则不用提及。因此,修订后的准则将意见段中的“一贯性”删除。
根据会计准则的“一贯性”原则所界定的内容,选项A、C、D均为其所指,选项B税务部门规定属于会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