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0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 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
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月30 日 E公司在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
4月10 H,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12 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2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
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王某就职于境内甲公司。2016年7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第二季度奖金6000元。
(2)为乙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服务费3900元、交通费300元、餐费200元、资料费100元、通讯费50元。
(3)体育彩票中奖100元,在某杂志发表论文取得稿酬800元。
(4)取得国家金融债券利息1000元,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取得转让所得70000元。
已知: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2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以下的税率3%;
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超过4500元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