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
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当年2月收取。
已知应交消费税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