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目详情 关闭
考呀呀试题搜索 / 问题详情
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 B、小张的监护人承担
  • C、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 D、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答 参考答案
A、C
文字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
感兴趣试题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考呀呀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APP下载 APP下载
    服务热线: 4008536669 Copyright © 2013-2020 南昌同凯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赣ICP备110032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