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B、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C、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可以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 D、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 E、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公司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参考答案 A、D、E
文字解析
本题考核股票发行种类。A项: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因此,A项正确。B项: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因此,B项错误。C项: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因此,C项错误。D项: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因此,D项正确。E项: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公司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因此,E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