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录用王某、郑某到公司工作并与2人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 000元;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满订立1年期(试用期不计入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提高至2 500元。
2016年7月1日,试用期满,甲公司与王某订立了1年期劳动合同。同日,甲公司拟与郑某订立合同时,郑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2016年12月王某因家庭原因欲解除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
已知:甲公司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 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