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7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3 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90万元。
3月将该土地使用权的70%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9月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将其中90%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8 000万元,剩余部分待售。开发销售期间发生前期工程费2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 600万元,基础设施费300万元,公共设施配套费400万元,管理费用460万元,销售费用240万元,财务费用37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