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17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甲公司生产并销售环保设备。该设备的生产成本为每台600万元,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780万元。甲公司按照国家确定的价格以每台500万元对外销售;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每销售1台环保设备由政府给予甲公司补助250万元。2017年,甲公司销售环保设备20台,50%款项尚未收到;当年收到政府给予的环保设备销售补助款5 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