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丁公司的专利权,设备的原价为600 000元,已提折旧220 000元,已提减值准备40 000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400 000元。
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500 000元,累计摊销为150 000元,公允价值为380 000元。
甲公司收到丁公司支付的现金20 000元作为补价。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对于该资料,甲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