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由10名有限合伙人和1名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合伙协议约定如下内容:(1)本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
(2)甲公司以其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折价500万元出资,有限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3)本企业成立后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2018年2月,有限合伙人乙发现甲公司持股60%的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也从事生物制药行业的股权投资。乙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更换甲公司,理由是丙公司与A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甲公司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甲公司则认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义务的约束。
2018年3月,甲公司与各有限合伙人协商未果,拟将其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丁国有独资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