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美国《统一商法典》的陈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是为了进一步改变各州商法混乱的局面制定的
- B、法典是对美国商事法律的全面编撰
- C、是大陆法系类型的商法典
- D、是以英国近代商事立法为渊源的
参考答案 A、D
文字解析
19世纪末,美国为了统一法律,进一步改变各州商法混乱的局面,起草并公布《统一商法典》。法典不是对美国商事法律的全面编撰,其内容主要涉及商品买卖和与之相关的担保、票据等,不包括破产、公司、合伙、海商法,而且有关买卖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不动产买卖。它是以英国近代商事立法为渊源的,在大陆法系的影响下,为适应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调整各州商法而产生的。它不是大陆法系类型的商法典,其中包括了许多被大陆法系认为是属于民法范畴的法律规范,法典既可以适用商人,也可以适用于一般民事行为,这既反映了英美法系民商合一的传统,也反映了当代民法商法化的趋向。《统一商法典》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它把普通法的规则加以系统化,不仅起到整顿普通法的效用,而且突破了普通法中的许多古老原则,是以成文法改变普通法的成功尝试。因此可见,AD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