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唐律中有关拷讯的限制原则没有以下哪一项?( )
- A、依法有议、请、减等特权的不得刑讯
- B、老小废疾不得刑讯
- C、女犯不得刑讯
- D、拷囚不得超过三次
参考答案 C
文字解析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司法制度。唐律中规定了刑讯的条件、方法及禁忌。刑讯方法。首先,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杖,以杖外他法拷打甚至造成罪囚死亡者,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其次,拷囚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若拷讯数满仍不招供者,必须取保释放。凡有违犯,承审官须负刑事责任。其三,拷讯数满,被拷者仍不承认的,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同时规定了反拷的限制。唐律还规定对两类人禁止使用刑讯,只能根据证据来定罪。一类是具有特权身份的人,如应议、请、减之人;二是老幼废疾之人,指年70以上l5以下、一肢废、腰脊折、痴哑、侏儒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