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2015年和2016年发生的购建活动如下:
(1)2015年1月1日开始建造一项固定资产,所占用的一般借款有两项,无专门借款:
①2015年1月1日借入的3年期借款200万元,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②2015年1月1日发行的3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3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6%,债券发行价格为289.67万元。
2015年发生的有关资产支出情况如下:
1月1日开始购建活动并发生资产支出100万元;2月1日支出50万元;3月1日支出50万元;4月1日支出200万元;5月1日支出60万元。
工程项目于2016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16年7月1日建造一条生产线,总投资200万美元,工期为一年半,预计在2017年12月末完工。
①长江公司将该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出包给丙公司,为建造生产线,长江公司在2016年7月1日从中国银行借入200万美元专门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为6%,利息按年支付。
②长江公司对丙公司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为:2016年7月1日丙公司开始购建活动,长江公司于当日支付60万美元工程款,10月1日支付60万美元,12月31日支付80万美元。
③2016年各月份的汇率情况分别为:
2016年7月1日1美元=6.5元人民币,9月30日1美元=6.7元人民币,10月1日1美元=6.7元人民币,12月31日1美元=7.0元人民币。假定长江公司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④第三季度该笔专门借款的存款利息收入为0.4万美元。假设不考虑第四季度该笔借款的存款利息,长江公司也没有其他外币借款。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