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日,徐某开车行至一红绿灯路口,眼看绿灯就要变成黄灯,徐某欲加速通行。正在此时一辆宝马车从左侧强行并线也想抢在黄灯前通过路口。徐某怕自己车被撞便慌忙猛向右打轮,结果将路边的交通协管员撞成重伤。关于对交通协管员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徐某不应承担,因为徐某是在紧急避险
- B、应由宝马车主承担,徐某是因为第三人原因才撞了交通协管员
- C、徐某与宝马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徐某与宝马车主按各自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D
文字解析
A选项,虽然徐某是在紧急避险,但最后造成交通协管员重伤属于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B项中,虽然徐某向右猛打轮是宝马车强行并线所引起,但宝马车的行为并非造成损害结果的全部原因或唯一原因,所以徐某不能免责。故AB两项不正确。本题中交通协管员的损害是由徐某和宝马车主两个人行为相结合造成的没有问题,关键要看是否他们各自的行为都足以造成该损害结果,如果是就成立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就不成立共同侵权,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本题中很显然,宝马车强行并线的行为和徐某猛向右打轮的行为都不可能单独造成最后的损害结果,两个人行为结合在一起才可能出现该损害结果,属于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的无意思联络的原因结合的侵权责任,应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故选D。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