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为犯罪而设立单位,设立后实施的犯罪行为
- B、单位合法成立后,但以犯罪为主要业务的
- C、假借单位名义犯罪,所得归个人所有的
- D、票据诈骗罪
参考答案 D
文字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3条的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ABC选项的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单位犯本节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94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D选项中单位可以成立票据诈骗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