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0年5月,甲到同村的乙家中借钱,因以不愿意借给甲钱,甲恼羞成怒,抄起乙家的木凳欲砸乙的头部,说今天不拿出钱来就砸死你。乙反抗,甲将乙砸死后,劫走乙家的人民币300元,甲欲离开时,乙的儿子回家,将甲当场抓获。甲在侦查阶段,主动坦白了自己1998年伙同丙抢劫他人自行车一辆的事实,并向公安人员提供了丙的住址,公安人员根据甲的交代,抓获了丙。甲借钱不成将乙杀死后,盗窃乙家财产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 A、故意杀人罪
- B、盗窃罪
- C、抢劫罪
- D、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并罚
参考答案 C
文字解析
本题考点是故意杀人后劫取公私财物的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本案中,甲虽然到乙家最初的目的是为借钱,但是,当乙拒绝了甲的借钱要求时,甲使用暴力相威胁,就已转化为抢劫的性质。甲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实际上是为了排除抢劫的障碍,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