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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公司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的各项收入60万余元,2004年11月某地税局向某公司发出限期缴纳税款3万余元的通知书,此后,又先后三次向该企业发出限期缴纳税款的通知书。该公司都没有缴纳。某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其处以12万元罚款。甲不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地税局的复议决定。某公司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可以适用调解
  • B、应当经过调解程序
  • C、可以由法官独任审判
  • D、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答 参考答案
D
文字解析
本题考点是行政诉讼案件是否适用调解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组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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