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目详情 关闭
考呀呀试题搜索 / 问题详情
多选题

刘某为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拟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按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 B、按二审程序重新审理
  • C、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判决
  • D、应当在2个月内作出判决
答 参考答案
B、D
文字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根据第6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第81条的规定,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审理期限。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审理期限。本案中,由于是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重新审理,所以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故BD选项正确
感兴趣试题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考呀呀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APP下载 APP下载
    服务热线: 4008536669 Copyright © 2013-2020 南昌同凯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赣ICP备110032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