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2年1月5日,李某因抢夺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2年6月1日,法院以抢夺罪终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2004年经复查发现李某犯罪时尚不满16周岁,法院于1月9日根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予以释放。李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请问应当如何处理?( )
- A、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02年1月5日算至2002年6月1日
- B、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02年6月1日算至2004年1月9日
- C、应当给予赔偿,损害应从2002年1月5日算至2004年1月9日
- D、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B
文字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17条之规定,结合现行刑法第17条内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并已执行的,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故选项B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