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王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王某在国务院某部担任行政司副司长,则刘某不得再在该司中任司长
- B、张某与赵某为同楼居住的邻居,张某是某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受命办理涉及赵某利害关系的行政事务,则张某必须回避
- C、董倩系董老之女,董老为某行政机关局长,则董倩不能担任该局的审计科长
- D、韦某为某县某乡人,则其一般不得担任该乡乡长
参考答案 B
文字解析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故夫妻不能在同一机关担任具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A选项正确,不应选.C选项中董倩不能担任该审计机关的任何职务,故C正确,不应选.《公务员法》第70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张某办理的行政事务,不属于《公务员法》第70条规定的需要回避情况,故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D项正确,不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