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中鉴定结论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审查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B、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鉴定程序有违法情况的,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C、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 D、第三人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参考答案 A、B、D
文字解析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2条第2款规定,鉴定书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所以,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所以,B选项正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法院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因此C选项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