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说法正确有?
- A、人民法院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应可以以地方政府规章为参照
- B、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
- C、人民法院应当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审查确定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
- D、对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人民法院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参考答案 A、C
文字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及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立法机关在法定立法权限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或者影响国际贸易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四条: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B项错误,对翻译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没有保密义务。第五十四条: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