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目详情 关闭
考呀呀试题搜索 / 问题详情
多选题

某水泥厂系某省工业厅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工业厅同意,于1992年4月10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让债权人限期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期满,共有3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又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经大量工作,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经人民法院认可,执行该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清算组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法院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假设破产程序终结后又发现该水泥厂对某烟草公司有30万元债权未处理,应如何处理?

  • A、由省工业厅行使该财产请求权,追回的财产归工业厅所有
  • B、由省工业厅行使该财产请求权,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 C、由省工业厅行使该财产请求权,追回的财产收归国库
  • D、由人民法院追回该财产,并按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答 参考答案
B
文字解析
见《执行企业破产法的意见》第73条。
感兴趣试题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考呀呀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APP下载 APP下载
服务热线: 4008536669 Copyright © 2013-2020 南昌同凯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赣ICP备110032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