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审核
- B、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章程等重大事项或者解散的,应当报司法部
- C、律师事务所按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 D、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底毁其他律师,但可以用支付介绍费等方式拓展业务
参考答案 A、B、D
文字解析
律师法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章程、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者解散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