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仁、李立和李鹏系兄弟,其父母早亡,李立和李鹏随长兄李仁一家共同生活。李立、李鹏和李仁一家在
- A、县某村分得房屋6间。5年后。李立和李鹏一同到外省
- B、县工作。1991年李仁夫妻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
- C、县的李仁之子李云将6间房屋卖给生意上的朋友、家住
- D、县的王某。不久,李鹏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若王某应当参加诉讼,则她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证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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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如果本案被告李云败诉,将会影响王某已经取得的这6间房的权利,即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