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A、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 C、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进行
- D、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 A、D
文字解析
2004司考真题78。A对,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B错,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C错,涉外财产保全,当事人既可以在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但是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保全。D对,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依照民诉法147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