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是相处很好的同事,乙在困难时甲借给他5000元钱,借期1年,因双方是好朋友,当时没有打欠条,也没有别人知道这件事。1年后,乙没有还钱,甲起诉到法院。关于本案的叙述,不正确的有。
- A、甲没有证据就不能向法院起诉
- B、人民法院对本案应当不予受理
- C、人民法院对本案应当驳回起诉
- D、甲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但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参考答案 A、B、C
文字解析
本题涉及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和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的关系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作为程序意义的诉权的条件是,原告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甲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但甲为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因甲不能举证,故不具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