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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唐某诉长城医院小针刀手术造成高位截瘫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甲市乙区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判决长城医院赔偿唐某发生医疗事故以后的与医疗事故有关的医疗费、购置轮椅费、交通费、鉴定费、定期复查费、误工费、生活费等共计入民币216万元。该判决作出并送达后,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发现该判决对唐某定期复查费的认定有错误,对该错误,甲市乙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可以作出补充判决,更正原判决中认定错误的内容
  • B、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 C、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 D、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不提出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答 参考答案
B、D
文字解析
该题中判决书中对唐某定期复查费的认定错误属于实体性质的问题,人民法院对已作出判决书中的实体性错误问题只能借助于法定程序予以纠正。《民诉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因此,选项BD是正确的做法,A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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