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到期后,甲拒绝还债,乙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 A、以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C、甲、乙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D、甲、乙均为被上诉人
参考答案 B
文字解析
《民诉意见》第177条第(二)项规定:“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本题中,丙并未对应当还款5000元给乙有异议,而是认为应当由甲还钱而不是自己,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担有意见,甲应该列为被上诉人,乙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所以,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