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筹资6万元合伙成立白云奶站,推选甲为站长,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白云奶站因牛奶质量问题与80家订奶户发生争议,这80家订奶户集体对白云奶站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
- B、以白云奶站为被告
- C、以甲、乙、丙三人和白云奶站为共同被告
- D、以甲、乙、丙三人中任意一人为被告
参考答案 B
文字解析
《民诉意见》第40条第(一)项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本题中,三人合伙成立的白云奶站是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