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单位1994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中专未毕业,但托人提前领取了某中专的毕业证;王某是大专毕业。她俩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两人在试用期工作都很认真。1995年2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同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王某特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本案中,若赵某、王某对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可采取下列何种途径解决?
- A、申请调解
- B、申请仲裁
- C、提起诉讼
- D、与单位协商
参考答案 A、B、C、D
文字解析
见《劳动法》第77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