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对某生产经营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1)2020年3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为5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3 000万元(其中2020年前3个月折旧额为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改造中购入工程用物资1 210万元,进项税额为193.6万元,已全部用于改造;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0万元,发生人工费用290万元。
(3)改造中被替换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4)该技术改造工程于2020年9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生产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5)甲公司生产的产品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全部对外销售。
甲公司因该固定资产影响2020年度损益的金额为( )。